各有关单位: 雷电灾害调查和雷击事故鉴定是防雷减灾基础性工作,依法进行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上报是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并建立相应的雷电灾害调查制度,把当年雷电灾害情况报当地防雷减灾机构汇总后,逐级上报至省人民政府。 每年的雷电灾害调查统计工作在全省各有关单位与各级气象防雷减灾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收集到大量详实的雷电灾害实例,使防雷减灾工作更加主动高效,对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起到重要作用,也是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监管范畴。雷灾实情为各级人民政府掌握灾情和正确制定应对防御措施提供了有力的决策依据,最大程度减少因雷电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做好2009年度雷电灾害的调查工作,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2009年度雷电灾害实例表》(附件1)及《2009年度雷电灾情数据统计表》(附件2)交换或邮寄至广东省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 (填写说明:如果没有雷灾实例报送则填写“无”;相关文件表格可从广东防雷网下载;如有照片一并附上。) 邮寄地址:广州市福今路6号大院3号楼广东省气象局广东省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 邮编:510080 文件交换编号:141(请在信封上注明省防雷办收) 联系人:唐星宇 吴坚 电话:020-37652061 020-87616667 传真:020-87781434 |